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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个单位被授予模范检察院称号

1998-01-14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月13日讯(记者计亚男)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授予天津市大港区检察院等26个单位、王家驹等53人为模范检察院、模范检察干部的荣誉称号,为北京通州区检察院等179个集体记一等功,方工等128人记个人一等功。

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在表彰会上说,受到表彰的集体、个人的感人事迹,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高尚情操和良好风貌,集中反映了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。他们在查办贪污贿赂、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、打击刑事犯罪、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,取得了显著的成绩。

他要求,各级检察院和全国检察干警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,严格执法,狠抓办案,加强监督,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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